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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认证认可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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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认证认可行业动态

信息来源:
2013/06/09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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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电线电缆等13类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公告

为贯彻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精神,进一步提高有关产品准入门槛,落实国

家产业政策、标准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质检总局令第80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质检总局令第130号)和《国家质检总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25号)的有关规定,质检总局组织对电线电缆、建筑防水卷材、化肥(复肥)、助力车、电力整流器、电力调度通讯设备产品、钢丝绳、燃气热水器、钛及钛合金、预应力混凝土枕、摩托车乘员头盔、涂料和压缩液化气体等13类产品的14个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实施细则予以公布(祥见原文中的附件),自2013年5月1日起实施。

原文链接:

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jlgg_12538/zjgg/2013/201305/t20130513_356571.htm

二、国家认监委关于修订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机动车辆轮胎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

国家认监委2013年第9号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科学、规范实施,国家认监委本着“责权一致、控制风险、保证质量”的原则,基于强制性认证目录内产品风险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机动车辆轮胎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新版规则)。本次实施规则修订不涉及产品认证技术要求的改变,仅是对管理要求方面的调整。新版规则将于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替代旧版规则(编号:CNCA-01C-010:2007、CNCA-03C-027:2001)。

为配合新版规则有效实施,各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按照新版规则要求制定相应的认证实施细则,并于6月1日前在我委认证监管部完成备案并公布后方可开展相关认证业务。

附件:1.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低压电器低压成套开关设备》.pdf(编号:CNCA-01C-010:2013)原文链接:

http://www.cnca.gov.cn/cnca/zwxx/ggxx/images/2013/05/22/B70E200B7010B3E8690ED071BB3F88E4.pdf

2.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机动车辆轮胎》.pdf (编号:CNCA-03C-027:2013)原文链接:

http://www.cnca.gov.cn/cnca/zwxx/ggxx/images/2013/05/22/F061A3C1C46D71387C68089B23065BF6.pdf

三、5月份,部分省市质监局、检验检疫局的工作动态(内容来源于CNCA网站):

北京检验检疫局  总结了近10年来该局认证监管工作情况,分析了认证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对今后认证监管工作进行部署,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发展方向。

河南省质监局  提出“围绕一个中心,贯穿两条主线,形成三个合力,注重四个建设,提升五种能力”的2013年认证认可工作思路:即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对认证认可监管工作的要求和河南质量立省战略对认证认可监管工作的要求为主线;形成质监部门与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合力、质监系统上下联动的监管合力、质监部门与社会监督的监管合力;注重加强制度建设、机制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切实提升机遇把握能力、风险管控能力、发展创新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和履职尽责能力。

福建省质监局 今年以来,福建省质监局着力“五个抓好”,加强认证监管工作:

一是抓好事前谋划,提高工作实效。将认证监管与其他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通盘谋划,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开展集中检查治理,加大监管力度。

二是抓好机制建设,完善监管手段。建立多级联动制、企业定期检查制、企业档案管理制、产品监督抽查制等监管机制,充分利用各种监管手段,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抓好认证执法,规范市场秩序。以现场检查、资料查验、询问等方式,针对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有机食品、CCC认证等开展认证有效性全覆盖检查。

  四是抓好管扶并举,促进良性互动。结合品牌培育创建工作,指导帮助企业健全完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企业认证证书动态信息并向企业适时提示,帮助企业持续保持证书有效性。

五是抓好宣传培训,实现能力提升。积极举办内部培训、座谈交流,加强认证监管队伍建设,提高人员业务技能。派员深入企业、走进商场、走上街头,宣传普及认证认可知识。同时,公开咨询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重庆市质监局 近日,重庆市质监局正式启动认证认可风险预警机制,确定把电线电缆、溶剂型木器漆、室内加热器3种产品作为认证认可风险重点监控对象,并采取5项措施予以防控:一是严格履行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督促企业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二是督促生产企业对涉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格产品,主动召回产品;三是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若发现企业不能持续保持获证条件,及时通报相关认证机构;四是强化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分级评价和分类管理工作,结合近三年情况,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等级评价降至C级或D级,加严对生产企业的后续监管;五是由区县质监局分管局领导约谈生产企业的负责人,要求其作出质量安全承诺。

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 根据各盟市局上报的认证执法监管计划,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近日制定了2013年认证执法监督工作安排,确定了将218家认证执法监管重点企业,呼市回民区、土左旗金山开发区等25个重点区域,以及电线电缆、低压电器、安全玻璃、轿车、装饰装修材料等5类强制性认证重点产品作为三项“重点”整治目标,并落实了相应工作措施。

四、各地质检部门开展2013年管理体系认证网格化监管检查工作(内容来源于CNCA网站)

按照国家认监委工作部署,天津、信阳、江西、新疆、河南、贵州检验检疫局,浙江省、青海省质监局积极开展2013年管理体系认证网格化检查工作。

天津检验检疫局  突出“三个严格”:一是严格落实文件要求。召开专题工作会,对文件要求进行解读,对相关表格填写进行规范,对检查及现场调查人员进行统一培训;二是严格执行保密承诺。要求所有参加执法检查人员签订“工作纪律及保密承诺”,严守工作纪律;三是严格履行监管职能。严格按照“完善制度、凸显作用”总要求,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严厉打击认证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信阳检验检疫局  制订检查方案,做到检查工作“五明确”:一是明确目的,要求各科室从思想上重视认证认可工作;二是明确责任科室;三是明确检查范围,确定检查范围为信阳市、驻马店市内获得管理体系认证的食品出口企业;四是明确检查进度,严格按照计划安排开展工作,不拖拉,不欠账;五是明确检查手段,要求该项工作与日常监管、出口食品备案企业年度监管同步进行,不给企业增加额外负担。

江西检验检疫局  一是扩大检查范围,将吉安、新余2市作为网格化检查区域,并覆盖区域内全部获得体系认证的外向型企业。二是出台《江西检验检疫局自愿性认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规范体系认证现场检查要求。三是将查处认证违法行为和认证执法典型案例分析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四是探索推行体系认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结果采信。对于检查结果良好的企业,免于一年以内的注册登记年审监管和申报二类企业的现场检查;对于检查结果优秀的企业,免于一年以内的注册登记年审监管、复查评审和申报一类、二类企业现场检查。

新疆检验检疫局  一是对新疆地区现行有效的获证企业情况进行梳理。选择获证组织密集、涉及认证机构多、未开展过网格化检查的地区,对全部获证企业实施全覆盖式检查。二与“ISO9000认证实施效果获证企业现场调查”活动相结合。三是做好管理体系认证监管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并及时通过《认证行政执法信息报送系统》完成上报工作。

河南检验检疫局  一是完善制度,制定《认证监管人员管理办法》,加强认证监管人员队伍建设。二是制定检查方案,强调重点区域、重点商品的全覆盖。根据以往认证监管执法和日常检验检疫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确定检查重点。三是要求各分支局、业务处及时向省局报送认证监管计划,注意收集典型案例。四是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将认证监管工作与日常的检验监管相结合,利用该局的质量管理体系平台,实现对认证监管执法的督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立案调查。

贵州检验检疫局  一是确定了检查区域和检查名单,确保监管检查全覆盖,无遗漏。二是组建专项检查队伍,制订专用检查表格,对检查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培训,并签订保密协议。三是加强对认证过程中“关键点”的检查,注重发现问题,收集问题,分析问题,提高认证监管有效性。四是将对获证企业的网格化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把网格化检查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抓手。

浙江省质监局  按0.5%比例对获证企业和相关认证机构开展检查。获证企业的检查重点是: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转让和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混淆使用、超范围使用和超有效期使用认证证书及认证标志等情况。认证机构的检查重点是:是否具备认证合法资质、是否存在超范围认证、虚假认证等方面情况。

青海省质监局  重点检查获证企业及产品是否持续符合认证标准要求,是否存在买证、卖证、超期、超范围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认证机构有无违规行为等情况。同时,加强对获证企业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组织开展认证产品专项整治和执法打假,规范认证产品市场秩序。

五、中国代表当选国际人员认证协会(IPC)主席 我国在认证认可国际组织任职地位实现新突破(内容来源于CNCA网站)

在4月22日召开的第17届国际人员认证协会(简称IPC)全会上,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原秘书长、国家认监委认可监管部主任赵宗勃当选IPC主席。这是我国首次获任认证认可领域国际组织主席的职务,也是该组织成立20年来首位来自亚洲的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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