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年3月事故综述
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
最新公告:3个(附件一);
质量抽查:0个。
2、环境保护部网站
环境处罚或督办通知:0个。
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事故查询:发生安全事故20 起。事故描述(附件二);
特大事故(非煤矿)调查处理:0起
二、附件
附件一:
1. 2014年第18号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2013年国家监督抽查
产品质量状况的公告
2013年,质检总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内需、发展实体经济、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战略部署,以及节能减排、重点产品质量提升、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工作要求,紧密围绕“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方针,认真组织开展了日用消费品、建筑装修材料、食品、工业及农业生产资料5大领域的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
全年共抽查了16021家企业生产的17020批次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8.9%。从近5年的抽查情况看,产品抽样合格率分别为87.7%、87.6%、87.5%、89.8%和88.9%,整体呈现稳定上升态势,2013年比2012年下降了0.9个百分点。
原文地址:
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jlgg_12538/zjgg/2014/201403/t20140303_405248.htm
2. 2014年第19号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农药和助力车等产品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质检总局令第80号)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新颁国家行政法规、产品标准、产业政策等有关要求,质检总局对农药、助力车、燃气热水器、摩托车乘员头盔、复肥、电线电缆、电力整流器、预应力混凝土枕、建筑防水卷材、钢丝绳、涂料、压缩液化气体、石油、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防伪票证、防伪材料、防伪标识、防爆电气、钛及钛合金产品、铝合金建筑型材、铜及铜合金管材、空气压缩机、制冷设备、非直播卫星专用设备产品、直播卫星专用设备、公路桥梁支座、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27个产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部分具体要求进行了修订。现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单予以公布。
质检总局
2014年3月3日
特此公告。
原文地址(可下载附件):
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jlgg_12538/zjgg/2014/201403/t20140304_405308.htm
3. 2014年第29号
质检总局关于部分进口农业机械
质量安全实施抽查验证的公告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业机械化的不断推进,进口农业机械的数量呈逐年上升势头,进口农业机械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部分进口农业机械存在安全隐患,在使用过程中给农户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为有效防止不合格农业机械进入我国,提高进口农业机械质量安全,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4年部分进口农业机械质量安全抽查验证工作公告如下:
一、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植物保护机械(进出口税则号:8424810000)和轮式拖拉机(进出口税则号:8701901190)加强口岸验证,重点核查其是否取得有效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及加贴认证标志情况。
植保机械包括背负式喷雾喷粉机、背负式动力喷雾机、背负式喷雾器、背负式电动喷雾器、压缩式喷雾器、踏板式喷雾器、烟雾机、担架式(手推车式、车载式)机动喷雾机、喷杆式喷雾机、风送式喷雾机。轮式拖拉机包括单缸柴油机或功率不大于18.40kw(25马力)的多缸柴油机为动力的轮式拖拉机。
二、各口岸及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应加强对进口棉花收获机的重点抽查,依照《进口棉花收获机安全性能检验项目表》(见附件),对棉花收获机的安全要求、标志标识和使用说明书实施验证。
验证可通过采信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自行抽样检验(区分生产企业和型号,抽样比例为10%)等方式实施。对于在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事先办理备案、声明等相关手续的进口棉花收获机,由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验证及相关监管,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免于抽查。
三、进口农业机械的生产者(含供货商或进口者)应依照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有关规定,承担进口农业机械相应的三包责任。销售者在交付进口农业机械时,应当向使用者提供海关出具的货物进口证明和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四、如在抽查验证过程中发现质量安全问题,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应要求进口收货人进行限期整改或技术处理,同时按照《进出口工业品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报质检总局。对于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应按照《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五、本公告所述抽查验证实施时限为2014年5月1日至10月31日。
质检总局
2014年3月25日
原文地址(可下载附件):
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jlgg_12538/zjgg/2014/201403/t20140327_407380.htm
附件二:
1)3月1日15时50分许,四川省攀枝花市钒钛产业园区马店河片区,攀枝花市天亿化工有限公司2号冶炼炉高温炉料泄漏,造成3名工人死亡。
2)3月3日18时许,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一矿产企业内,一辆油罐车在给拉钻机加油时,油罐车失控撞向拉钻机并发生侧翻,造成3人死亡。
3)3月3日11时40分,河北省邢台市开发区东汪镇赵麻村一供气站发生爆炸,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
4)3月3日14时55分,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旗峰路中侨大厦四楼,中国石化广东石油东莞分公司内部食堂发生液气泄漏引发爆炸,造成正在就餐的1名员工死亡,30名员工受伤。
5)3月7日11时25分,河北省唐山市开滦(集团)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民爆器材生产线包装车间装药工段发生爆炸,厂房坍塌,造成11人下落不明、2人死亡。
6)3月14日1时10分,山东省青州市金牛恒基钙业有限公司,5名职工在环保石灰窑作业时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3人死亡,2人受伤。
7)3月15日14时许,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福利花岗石矿业有限公司余粮店花岗石矿发生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
8)3月16日9时5分,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铜山口矿在井下拆卸工作时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
9)3月21日10时37分,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市境内,平煤神马集团长虹矿业公司1-21010机巷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经搜救,截止24日6时,造成6人死亡,尚有7人被困井下。抢险救援工作仍在进行。
10)3月21日14时15分,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在官渡古镇医院附近疏通下水管道时发生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
11)3月21日23时15分左右,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镶黄旗,蒙金矿业有限公司加布斯铌钽矿南风井井下清渣作业时,提升吊桶钢丝绳断裂,吊桶坠落井下,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12)3月23日9时28分,云南省玉溪市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第二炼钢车间发生煤气泄漏事故,造成2人死亡,17人受伤。
13)3月26日13时25分许,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军埠镇莲坛村泉发楼一内衣作坊发生火灾,火势于13时54分被扑灭,截至26日20时40分,有11人死亡,6人受伤。
14)3月27日16时20分,河北省邯郸经济开发区锦天新能源汽车公司锦田电动车项目施工现场,发生建筑施工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
15)3月27日0时50分,吉林省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梅河一井发生一起顶板事故,在4102采区综采工作面22号架子处顶板冒落,3名作业人员被困,抢险救援正在进行中。
16)3月28日16时28分,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上津镇工商所办公楼三楼砖混结构房檐突然坠落,造成3名行人死亡。
17)3月28日11时50分,广西区防城港市,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在安装调试精炼厂煤气风机房3号风机过程中(施工单位:十九冶设备安装公司),安装人员钻入风机外壳内作业,因内部残留有氮气,造成3人窒息死亡。
18)3月29日17时左右,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锦江镇锦程矿业有限公司采石场,在排险作业时发生大面积塌方,截止30日9时,造成6人死亡,1人失踪。
19)3月30日18时许,辽宁省昌图县太平镇永兴村的昌图县鸿盛商贸有限公司,在仓库周围挖防水沟时,仓库内粮食垛突然垮垛,造成3人死亡。
20)3月30日15时许,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市南岸街道长乐墓园发生塌方事故,造成5人死亡,2人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