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充电宝等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试点改革事项的通知
作者:
2026-02-05
关于充电宝等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试点改革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获证组织:
为进一步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假冒认证标志、虚假认证等违法行为,便利社会公众和监管部门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以下称CCC标志)查询获证产品认证相关信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17日发布了《国家认监委关于充电宝等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试点改革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27号)。为贯彻落实该公告要求,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责任公司(TIRT)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 自2026年3月1日起试点产品领域新获CCC认证证书的产品须标注CCC追溯二维码;自2027年3月1日起试点产品领域内所有已获证产品均需完成CCC追溯二维码标注,从而进一步确保CCC认证的合规性,避免影响产品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
- 试点产品获证企业在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责任公司认证平台网(http://m.tirt.org.cn:8211/)可下载追溯二维码电子文件或申领带有追溯二维码的标准规格CCC标志。具体充电宝产品CCC标志申领要求各相关获证组织可以参考附件3:《获证充电宝产品CCC标志申请指南》。
- 印刷/模压CCC标志追溯二维码由我认证机构在签发CCC认证证书时向获证企业提供。
- 印刷/模压CCC标志追溯二维码采用“一证一码”,获证组织应确保获证产品、CCC证书与二维码的正确对应,即:CCC证书对应的二维码仅可标注在该证书所涵盖的产品范围内;
- 获证组织应根据本企业印刷/模压CCC标志所采用的不同制作工艺,对我机构提供下载的二维码进行尺寸设计识别测试,确保二维码可有效识别和读取后,根据二维码尺寸确定CCC标志高度(CCC标志不得变形使用),即在CCC标志图案右侧同等高度标注追溯二维码,二维码应与CCC标志图案不可分割。
- 标准规格CCC标志追溯二维码采用“证标对应”的申领方式,即:单一申请证书所申领的CCC标志仅可标注在该证书所涵盖的产品范围内,CCC标志不得在不同CCC证书间混用。(标准规格追溯CCC标志规格尺寸详见附件2:试点产品CCC标志式样及管理要求)
- CCC标志追溯二维码应涵盖获证产品信息,包括包括认证证书编号、生产者名称、产品规格型号、证书状态、发证机构等。
- 试点产品获证企业在加施CCC标志时,应严格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管理要求》和公告的要求,建立本单位的标志使用和管理制度,确保二维码信息与获证产品信息的一致,并对标志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存档。机构将获证企业CCC标志的使用情况作为证后监督工作中的重点检查内容,了解并掌握获证产品的生产情况,强化对获证产品的风险控制能力,确保试点工作的有效实施。
- 联系方式
请相关获证组织提前做好规划,其他问题欢迎致电咨询。
业务咨询电话:010-59570265 010-59570253 010-59570298
附件1:国家认监委关于充电宝等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试点改革事项的公告
附件2:试点产品CCC标志式样及管理要求
附件3:获证充电宝产品CCC标志申请指南
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