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泰认字[2016]第020号 签发:王连生
组织实施ISO14001:2015标准及标准转换的通知
各认证组织:
国家标准IS014001:2015版标准《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已经发布,修订后的国家标准与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更加兼容。新版标准将促进企业建立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识别潜在的紧急情况和潜在的事故,运行中对重点环境因素、重要和敏感区域定点定期进行管理,实施和保持风险预警及应急预案,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在组织内的有效应用体系管理有助于组织通过生态设计,使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生产过程,生产环保、绿色低碳的产品,有助于发展循环经济、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国民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结合国家认监委、认可委对标准转换工作要求:我机构自2017年9月15起,不得再颁发2004版标准认证证书。2018年9月15日起,任何2004版标准认证证书均属无效。
结合国家认监委、认可委对标准转换工作要求:本机构对IS014001:2015标准的实施和转换做如下要求:
一、总体要求
1、在2017年9月15日前,本机构仍然接受客户提出的依据旧版标准开展认证的申请。
2、自2017年9月15起,本机构不再颁发IS014001:2004版标准认证证书。
3、自2018年9月15日起,任何IS014001:2004版标准认证证书均属无效。
二、已获证单位的转版要求
1、获证组织证书转换的准备工作
新版标准不仅仅表现为实际要求的改变,更是理念上、方法上的不同,是一种思维方式的改变,所有获证企业要认真对待此次标准换版,以标准换版为契机,提高对标准的认识与理解,不断提高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性的。
获证企业要做的工作有:
(1)获取新版标准;
(2)组织相关人员对新版标准进行学习、培训,完成内审员资格转换工作,准确理解和掌握新版标准的要求;
(3)实施标准转换的获证客户应根据新标准的要求,制定转换方案并按照方案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分析标准的变确定了影响体系实现预期结果能力的内外部因素;
b、确定了相关方及其需求和期望;
c、确定了风险和机遇,制定措施并实施。
d、考虑生命周期观点,重新评价了环境因素,识别了相关的环境要求。
e、依据新版标准对体系文件进行修订,修订可能包括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和记录;
(4)依据新标准申请认证的新客户,应按照新版标准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体系运行至少3个月。
(5)根据新版标准组织进行一次内部审核,评价管理体系的符合性。
(6)进行一次管理评审,评价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由于转换的过渡期时间较短,留给获证组织的时间相当有限,希望各获证组织抓紧时间,尽快行动,及早策划标准的转换工作,尽量结合例行监督审核或再认证(复评)审核进行转换认证。
2、申请转换的方式
本机构自2016年5月1日起,受理ISO14001:2004认证证书向ISO14001:2015认证证书的转换工作,转换方式有三种:
(1)结合例行监督审核转换;
建议: 证书有效期在2014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15日之间获证组织采取结合例行监督审核方式转换。
(2)结合证书到期再认证(复评)或提前再认证转换;
建议: 证书到期时间在2017年9月15日至2018年9月15日之间的获证组织采取证书到期再认证(复评)或提前再认证转换;
(3)申请安排专项审核。
选择监督审核或专项审核方式进行转换的ISO14001:2015认证证书的有效期将延续原证书的有效期;选择再认证(复评)或提前再认证转换的,认证证书自签发之日起三年有效。
3、关于转换的费用
(1)结合监督审核,如审核范围无变化,按原合同中监督审核费用,外加实际增加的审核人天数对应审核费用;
(2)结合复评审核,按复评合同收取费用。
(3)进行专项审核或其它方式转换,按实际发生的现场审核人日收取审核费用。
4、申请转换认证提交的资料
(1)选择监督审核进行转换的,场审核前一个月向本机构提交转换申请、提供新版体系文件及转换认证申请书;
(2)选择再认证(复评)转换的,按再认证(复评)要求提供资料;
(3)选择专项审核或其它方式转换的,按本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5、申请转换的工作流程
获证组织提出申请
↓
文件的修改(必要时)
↓
现场审核安排
↓
颁发或换发新版认证证书
6、注意事项
实施现场审核前,请获证组织确认是否完成并做好了如下工作:
(1)对组织内各类人员进行了IS014001:2015标准培训;
(2)完成了管理体系文件的修改;
(3)内审员完成了转换培训,具备了按IS014001:2015标准实施内部审核工作的能力;
(4)按IS014001:2015标准实施了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7、未按期转换给获证组织带来的影响
(1)未按期进行转换的获证组织,IS014001:2015认证证书自2018年9月
15日起失效,证书将不能再继续使用。
(2)未按期进行转换的组织信息,公众或相关方能够在认可委的网站上获取,为避免证书失效给组织的经营或业务带来影响,请在转换期内进行证书转换。
三、过渡期内认可标识的使用要求:
在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责任公司未通过认可转换前,按照ISO14001:2015版标准实施认证的企业,不能颁(换)发带有认可标识的证书,在公司通过CNAS认可转换后,获证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换发带有认可标识的证书:
(1) 结合例行监督审核或再认证审核现场转换;
(2) 将已获得新版证书企业的审核案卷调出,对照CNAS规范的要求,识别其差异性,判定审核是否满足CNAS规范的要求,如果满足,直接换发带CNAS认可标志的新证书。如果不满足要求,根据识别出的差异,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进入现场进行补充审核,在认证决定通过后换发带CNAS认可标志的新证书。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宏、那贵昇
电 话:010-59570278/0279
传 真:010-59570250/0260
Email: tirt-sss@263.net
网 址:www.tirt.org.cn